成功大學英國校友會會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中文:成功大學英國校友會
英文: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United Kingdom
第二條 本會為非政治性、非營利性之社團,以聯誼本地區校友為宗旨。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會員資格凡居留本英國地區,曾就讀於成大及其前身、日夜間部、畢業或肄業、教職員及贊同本會會章者,均得申請加入本會。
第四條 會員權利得參加本會所提供之各種活動並享受會員優待。有選舉、被選舉及罷免權。參加會員大會擁有發言及表決權。
第五條 會員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及議決案。參加並支持本會之活動。
第六條 通訊會員資格:居留英國地區之校友及成大之友。
權利:得參加本會提供之各項活動並享受會員優待。
義務:以愉快的心情參與本會活動及會員大會。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設有會員大會及理事會。
第八條 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第九條 理事會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會長、副會長及理事組成,會長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改選前一個月由理事會提名適當人選,於會員大會時提出表決。
理事會議之行政年度為每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會長若於期滿前出缺,由理事會徵選接任。副會長及理事,由會長擬定,經理事會同意後,於會員大會中公開聘任。
以本會名義參加任何活動,須由理事會同意通過。
本會會長得由會員三分之二出席會員決議罷免之。
第十條 理事會之職責理事會為本會會務推展之核心,負責籌劃及執行一切活動。
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督導各項會務副會長輔助會長執行會務。
會長未能執事時,經理事會遴選副會長代行會長之職。
理事會之職務為協助策劃及執行本會之各項會務。
第四章 會務及活動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於每年十月擇日召開,每隔一年改選一次會長及理事會,並辦理交接。
第十二條 臨時的會員大會得視需要由理事會決議或由三分之二會員聯署召開。
第十三條 理事會由會長或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聯署召開,其決議案須經出席理事半數以上同意。
第十四條 所有會員皆可舉辦本會活動,但須向理事會提出申請並通過,並符合本會之宗旨。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費及捐贈。
第十六條 凡每年大會以前餘額視為當年度之經費。
第六章 會章之修定與解釋
第十七條 本會會章之解釋得由理事會為之。
第十八條 本會會章之修正得經由董事會研究後或三分之二會員連署後提出,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修正之。
第七章 會章之執行
第十九條 本會會章經第一屆會員大會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成立大會通過執行之。